体质测定:
从1997年全国开展成年人体质测定起,国家体育总局就明确提出:开展体质测定是依据《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要求,为了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而施行的。并且提出要逐步建立全国的体质测定网(从国家到省市有体质监测中心,下面要建立体质测定站)。
2003年修改后公布的《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的施行办法中,明确提出:提倡国民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基础上,定期进行体质测定(第四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施行《标准》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结合进行,要扶持建立体质测定站;培训体质测定人员;划拨经费等(第六条)。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和有条件的社区应当建立体质测定站,为居民提供体质测定服务(第八条)。乡镇也要创造条件建立体质测定站,为农民提供体质测定服务(第九条)。
可见,体质测定是国家要求广泛开展的一项为广大老百姓服务的工作。是全民健身活动科学化,指导群众科学健身的一项重要工作。参加测定的人越多,对推动全民健身活动作用越大。
体质监测:
从2000年起我国每5年进行一次国民体质监测。监测是由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卫生部等十部委共同领导进行的。主要目的是要收集、了解我国国民的体质数据,从而估计国民的体质水平,并为制定相应的政策提供依据。
体质监测和体质测定不同,不采用广泛测试的方法(一个省只测3个市,这3个市2000年定下后不能随意改变),全省一共只测7千多人。体质监测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对抽样对象的地域分布(东南西北)、经济水平(好中差)、城乡、职业,各年龄段人数等都有严格的要求,必须按规定监测,不能违反。
监测的指标也比体质测定的指标多。增加了:胸围、腰围、臀围,皮褶厚度,背力,脉搏、血压等。监测的调查表内容也更多。
监测的质量要求也更高,如现场要抽查、复测,数据录入两遍(避免差错)。监测的数据,要上报国家十部委(含统计总局)。
现在,有些体育部门(特别是分管群众体育工作)的领导,分不清体质测定和体质监测的区别。认为体质监测是国家发了红头文件的任务,是非搞不可的工作,而上交监测数据后,就没有事了。他们还没有认识到开展经常性的体质测定工作对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作用和意义
深圳市从1997年开展成年人体质测定以来,连续10年坚持开展体质测定。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市、区体育局分管群众体育的领导,都把体质测定作为群众体育的一项日常工作来抓,扎扎实实的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要求做。每年参加测定的市民人数由最初的4千多人已经扩大到5万多人,大大推动了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